公元1986年,新农村“撤扩并”时期,东岙由溪东、花露山两个自然村组成,由于东岙村同名较多,遂改为现名。公元2010年始,溪东村按照《宁波市“全面小康村”标准及考评办法》要求,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、环境整治和保护古村落文化为重点,在完成整体建设规划基础上,努力打造“山水雅境、富美溪东” ,创造优美人居环境新溪东。